第42章 买人,分工 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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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已经证明了,罗宾提供的猪肉,没有腥臊味,但这些人,都是自持有身份的人。
怎么可能放下身段,在众人面前吃那种,连那些苦哈哈都嫌弃的肉呢。
罗宾也不气馁,反正现在自己的规模也不算大,再慢慢想办法。
要是养羊的周期,也像猪那样短就好了。
几天后到了交货日期,在罗宾租的仓库中,五个酒商共买走七十万斤酒。
罗宾也按约定,给最先来的两人提成,一人姓朱,他自己买十五万斤,他介绍来的两人,各买了十万斤。
一人姓李,他买了二十万斤,他介绍来的一人买了十五万。
所以姓朱的老板,提走十五万两千斤,姓李的老板,提走二十万一千五百斤。就这一项收入三百五十万两。
粮商六人,罗宾全部以市价,八成五的价格卖给他们。
即稻谷一百五十三文每斤,小麦八十五文每斤,玉米一百二十八文每斤,土豆八十五文每斤,红薯六十五文每斤。
共卖出玉米小麦稻谷各一百万斤,土豆四百万斤,红薯两百万斤,共计收入八十三万六千两。
那姓朱和姓李的酒商,除了酒,两人还一起带走了九万斤粮食。此外还有罗宾让他们代为转交给李恒的一千斤酒。
这一年,北上有回来,粮食,酒,白糖等种种罗宾赚到不少银子,也花了不少。
购买牲畜占大头,三十六万只羊,六千头牛,三千匹普通马,六百匹战马,共花了一百一十五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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